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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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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傳媒|吳承岳/台北報導
摘要

日本政府正考慮推出一項新的稅制優惠,允許企業出售非核心業務後,若將所得資金再投資於核心或成長型業務,可延遲繳納約 30% 的企業所得稅,此舉旨在鼓勵企業重組、活化資本,並推動首相高市早苗(Sanae Takaichi)倡議的公司治理改革。

日本政府正研議一項新的稅制誘因方案,旨在鼓勵企業出售其非核心業務,並將所得資金重新投入具成長潛力的核心事業。這項措施被視為推動日本公司治理改革的關鍵策略。

根據日本《BigGo Finance》報導,這項名為「企業投資組合轉型與強化促進稅制」的提案,將允許企業在出售子公司股權或業務所得的利潤上,延遲繳納約 30% 的企業所得稅。條件是所得資金須在數年內再投資於與核心業務相關的收購案,並承諾對被收購業務進行後續投資,包括提高工資和資本支出等成長性投資。此案由經濟產業省(Ministry of Economy, Trade and Industry, METI)規劃,預計將納入 2027 會計年度稅改提案。

《Arab News》指出,日本企業長期以來面臨資本配置失衡的問題。有政府調查顯示,約 65% 的投資資本仍被束縛在無法回收資本成本的低效率業務中,這幾乎抵銷了績優部門所創造的價值。這種情況導致企業不願出售獲利不佳的業務,並阻礙了資金流向更高成長潛力的領域。此稅制改革的目的,即是藉由降低出售資產的稅務負擔,消除企業重組的障礙,促使企業將出售低獲利業務的資金重新投入強化核心業務,形成良性循環。

日本首相高市早苗(Sanae Takaichi)長期倡議公司治理改革(corporate governance reforms,指透過調整企業內部權責結構與運作機制,提升經營效率和股東價值),這項新稅制方案被視為她推動此議程的重要一環。這項提案也借鑒了德國在 2000 年代初期實施的稅制改革經驗,當時德國的改革便成功促進了企業交叉持股的解套與業務重組。儘管日本國政府過去曾於 2017 年和 2023 年推出過多項支持企業重組的措施,如分拆稅制等,但其利用率相對有限,顯示市場對此類改革存在觀望。

去年(2025 年),日本企業相關的併購案總值已突破 3,530 億美元(約 56.1 兆日圓),創下歷史新高,其中企業業務剝離(divestitures)金額達 447 億美元。然而,資本和人力資源向更具生產力的公司轉移的「質化重組」進程仍未完成。預計這項稅制設計的細節,包括出售與收購間的允許期間、符合再投資資格的業務範圍,以及收購後投資承諾的驗證方法,將在今年底前最終確定,並反映在年底決定的稅制改革綱要中。經濟產業省也將爭取在 2027 年稅改中,進一步擴大中小企業加薪的稅收優惠,並考慮為下一代半導體的大規模生產設立新的減稅措施。